一 我说,我一无是处,许是个混混。他们说,不要这样给自己定义。你是幸福的。只是你没发现。比如盲人,他们一辈子或许都看不到。这就是幸福。 可是,盲人即便是看不到,还是可以感受到的。他们会温暖,会觉得惬意。而我,不是盲人,我看到了阳光,却感受不到它的温暖。这是幸福的么。 所以,我一直以为,看到的只是表象,真正的幸福,只是某种感受,感觉,感触。幸福,也唯有感受才可获得。 吃东西不会幸福,只有吃出味道了,自己喜欢了,才是幸福。只是,依旧有很多人在饥饿时安慰自己说,吃东西的过程本身就是件幸福的事。我说那不是幸福,只是需要。饥不择食的时候,哪里还会品位。幸福只是在吃饱之后。在吃东西之前或吃的过程中并不能感受到幸福。 不幸的是,很多人都吃不饱。 二 我写了一段貌似诗的文字。 矸石和煤尘砌成的墙,将他们隔离 这是一个寂静地夜晚,月亮捂住了双眼 他们说,孤傲只是怨天尤人,无病呻吟,是个懦夫。我想告诉他们,其实,我只是那个捂住了眼睛肝肠寸断的月亮。我很满足。我衣食无优。我只看到了黑暗中呻吟的人。他们没有幸福。我为他们心痛。 我是否有心痛的权利呢。 我的文字,从来都不提及自己的利益。我站在高处,踩着自己的身体,呐喊,妄图唤醒那群麻木的人群。可惜。总有人说孤傲在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毫无意义的处罚。 我希望他们活到200岁。 那时,他们会从镜子看到经历过思想革命的觉醒了的自己是怎样的精神面貌。 三 我不想随波逐流。 他们在坚持自己的原则,而我,也在坚持。只是选择的方式不同罢了。 我可以容忍你的沉默,你同样该允许我的喧闹。 我不是哗众取宠。对于错的,我们有权利也应该去指正。他们说,对与错本身并不是很清楚。你认为是错的,别人就认为是错吗? 我最近在读马克思的唯物辩证理论。一个事物,总会有一个坐标,我们把这个坐标作为我们审视事物好坏的基本点。不脱离基本点,也就是不脱离事物本质下的辩论,是应该的。你不能说黑的是白的(色盲除外)。当有人说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反驳的。 四 李银河说:中国人有3P,偷情的权利。 我的理解是:当我在偷情时,冲进房间抓我的人,我有权利让你滚出去。 不幸的是,很多只看到我在偷情。没有看到我的权利。宪法给了我权利,但却被漠视了。 说真话需要勇气,那么,有维权的思想,更是合理的。我的文字,无一不针对那些违法的不合宪法的事件。中国人有一条很可笑的原则,那就是,说了也白说,说了不如不说。 我把这种人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傻X。 我要说的是,当个体价值突显的时候,首先就是“人权”,就是你作为一个个体公民该享受的权利,没这个前提,你就谈不上你所谓的个人价值。 人们习惯了沉默,沉默到漠视,漠视到正常。在一个缺乏道德没有任何法律维权意识的环境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摆设。因为,没有约束。人,可以肆无忌惮。 病态。我只能这么说。 他们说,你只看到坏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好的一面。你不应该如此。 没有绝对对立的,只有相对的。矛盾无处不在。当矛盾在一定程度大于相对时,那么,就是病态的。 他们又说,你不应该如此,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好吧。我去。我滚开。滚一边尿尿活泥巴。我不应该去讨论社会的。 五 我想喝汽水,加冰的。 |
2007-02-07 13:41
作者:翼翼 所在目录:
| 很喜欢这种记录文字的方式。 写下文字的时候,即使周围有很多人,也感觉只有自己一个人在。 如同自己和自己的对话,平淡却又真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