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了个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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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双手,突觉似曾相识。
这可不就是我的手吗。虽然我是一爷们,但却长了一双纤细的手。
可别以为我是在开玩笑,我可是认真的。
小时候的我,就如现在般的瘦弱,很少干一些体力活的。
家里的一些家务也很少去做的。
所以,手保养的极好的同时还留了一些比较长的指甲。
只是后来工作了,手也就不在那么纤细了,开始长出了一些茧子,很硬的那种。
所以那些妨碍干活的指甲也就被剪除了。
虽然剪除了,但我依旧很爱惜自己的手,包括我特意留的小指头上的长的很长的指甲。
而且,在工作的时候,我会很注意周遍的环境。
一旦有碰及手的危险时,我会很快的走开的。
我现在的小手指上的指甲已经很长了。
挖耳朵都可以的。
朋友说我有点女性化了。
可我却不这么觉得,我感觉挺好。
留不留指甲是我的事,我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别人是不能左右的。
再说了,谁规定只有女人可以留指甲的,难道男人就不可以留吗?
再说了,冲动虽然是魔鬼,这要是跟人起来的时候没准还是一件武器呢。

不管怎么狡辩,我还是要承认,在对于手的问题上我真的有些女性化了。
我的手就是如此的。
朋友说我是女人手。
虽是女人手,但却有很强的杀伤力。
这点我还算清楚的,杀伤力不敢说怎样的高,但却可以从一些数据上便可看出一些端倪:
二十六岁的我,冲动了35次,其中34次以完全击倒对手而获胜,第35次冲动过头,以至于终于免费享用了一次理发。
因为那次的冲动,我很久才留出来的指甲在我变成“魔鬼”的过程中断为两节,且鲜血淋漓。
那次事件以后,我开始注意我的指甲了。
而且,我一定要将我冲动时的保护好手的原则坚持住,那就是:永远,永远不用手直接打击对方,一定要像前34次那样,使用一些非管制的工具进行攻击,诸如砖块、铁棍、板凳腿、啤酒瓶、废旧的钢管等等等现场或是现场附近工地建筑中的一些现成的工具。
当然,这些都是不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坚持每天早中晚洗手,且用最好的护手霜。
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还原我那双曾经如“萍的个萍的手”这样纤细感性美观大方的小手出来。
只要坚持,一切皆有可能。
我相信---我能。

附:冲动并不是我本意,我很斯文,还有点文化(初中),更有些素质,且我很有同情心,我曾经有过想变卖房产换钱给那些小混混买一些衣服穿,至少可以使他们穿的象个有爹的孩子。我是认真的。(解释一下,文中提到的35次冲动,全是正当自卫。)


 

 

这双手有我欣赏的美好,却收藏了我厌倦的繁琐。。呵呵,顺便为了个萍。。保养这么双指甲麻烦得不亦乐乎吧。。。哈哈。。我喜欢剪指甲,咔嚓咔嚓。。那声音也挺好听的。。^O^
 

有时为了生活,必须放弃一些美好.真无奈!
 

刚进来的时候就吓一跳。这双手,是去年夏天的时候,弄的。弄好的时候特漂亮。我的指甲比较软。弄好后,已然不能打字。这使我很郁闷。因为一天的我,需要用这双手打字的时间是十几个小时。指甲在时间的流逝中,也渐渐消失。现在变成光秃秃的手指。总跟朋友说。现在的手,变成王八蛋样了。哈哈。话糙理不糙。如果你要美丽,那要有美丽的资本。如果要生活,必须要舍弃某种东西。现实就这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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